《法治日报》发表王中明署名文章:探索法院“一体化管理”新路径

13.08.2020  21:40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黑龙江高院坚持“全面从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探索确立“一体化建设、标准化治理、信息化保障”的全省三级法院一体化管理”新思路。

    一、黑龙江省三级法院“一体化管理

    “一体化建设”,就是在遵循司法规律、尊重审级独立、保障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把黑龙江省所有法院和每个法院内部诸项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搞好顶层设计,统一建设理念、统一建设思路、统一建设标准,一体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数据平台建设、物质装备建设等,变各自为战、分头运作为统筹布局、协同推进,从而有效解决各级法院和各个条线目标不一致、标准不统一、建设不规范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形成高级法院统一领导组织、各个法院各个条线均衡发展的建设格局。

    “标准化治理”,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建立全省法院统一的制度规范体系和质效指标评价体系,坚持一把尺子衡量评价同级法院、同类业务,实现全省法院各项工作都有一致的检验尺度、衡量标准、操作流程,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手段对问题多发的单位、部门进行把脉问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靶向施治,有效解决各行其是、粗放管理、效率低下、公信力不高等问题,形成先进法院有动力、后进法院有压力、所有法院齐发力的良好态势。

    “信息化保障”,就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抓住互联网技术迭代升级的机遇,在审判方式、管理模式、诉讼服务等方面引入互联网思维,创新研发“刷脸”考勤、日常工作写实、当事人外部评价、法官监督平台、办案警示名录等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把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标准嵌入其中,在法院建设、办公、办案、管理各领域深度融入科技元素,有效解决法院管理中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数据不实、考核不准等问题,形成同步录入、智能监控、一键提取、定向跟踪的技术保障体系。

    二、着力八大领域探索实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标定了前进方向,描绘了宏伟蓝图,也为黑龙江法院进一步加强法院制度建设、强化法院治理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和根本遵循。黑龙江高院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决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委决策部署,着力在八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一体化管理”探索与实践力度。

    一是聚焦政治统领作用发挥,一体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着力解决上下级法院的管理问题。采取上级法院听取下级法院党组工作汇报、以机关党建带系统党建、支部上下内外共建联建等方式,构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二是聚焦机关作风整顿深化,一体推进全省法院干警统一“刷脸”考勤,着力解决干警纪律作风散漫、形象不佳的问题。三是聚焦全省法院整体发展,一体推行全省法院主要工作统一排名,着力解决思想不解放、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四是聚焦司法办案质效提升,研发法官监督平台,实行办案“警示名录”制度,倒逼法官专研审判业务,增强办案能力,规范司法行为,严明纪律作风。五是聚焦群众司法获得感,一体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体验不优、司法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在全省法院落实落细“一线贯通、两翼发力、三维并进、四点突破、五严管理”思路举措,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六是聚焦普法责任制落实,一体部署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7万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司法公正、见证法治建设成就,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七是聚焦干警专业能力强化,一体推进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综合行政人员等岗位培训练兵,切实解决专业能力不足、专业本领不强的问题。八是聚焦审判资源配置优化,一体推进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林铁法院改革,着力解决法院布局不合理、部分审判资源闲置的问题。仅农林铁法院就精简内设机构258个、领导职数302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60名,向“案多人少”法院调剂编制825个、分流人员346人。

    三、必须把握好四个方面问题

    几年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司法实践永无止境,制度建设和法院治理永远在路上。推进法院管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治理更有水平、人民更有获得感,推进法院制度建设和自身治理,必须把握好四个方面问题:

    首先,要把准发展方向。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其次,要更新管理理念。坚持把固化改革成果、释放改革红利贯穿始终,以健全的制度、有效的治理,促进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把底线思维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范,做到人要管住、案要管好、事要管顺;把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贯穿始终,引入竞争机制和压力传导机制,解决好好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第三,要突出治理重点。坚持以点带面,抓两头带中间,突出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警务保障等重点领域,抓住立案、裁决、执行、信访、申诉、保全、评估、鉴定等关键环节,围绕司法能力、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形象、司法公信等重要方面,抓好党建一体化推进、质效一体化监管、人才一体化培养、数据一体化应用、制度一体化遵行,织密扎严“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序、开放包容、立体闭环的治理体系。

    最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制度教育,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一体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把广大干警从管理对象、制度客体的惯性思维中解放出来,自觉争当制度执行的主体、制度建设的主人,切实形成人人熟知制度、人人敬畏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努力为人民法院制度建设和法院治理提供“龙江方案”,贡献“龙江智慧”。

文章出处:《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