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积极创新监察执法方式

05.05.2016  11:41
      今年以来,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紧紧围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这一主线,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实行企业目录备案制。根据职权法定、属地管辖、层级监管原则,明确监管对象,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责任。

      二是建立监察执法分类分级信息档案。根据企业经济属性和生产经营活动特性进行分类、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建立企业分类分级信息档案,制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

      三是强化执法计划导向。按照“全覆盖”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严格计划执行,规范监察行为。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制定现场监察执法方案,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监察执法,提高监察执法针对性。

      四是改进监察方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奏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切实解决“找不准问题、下不了狠手、收不到效果”的问题。

      五是强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完善监察执法工作责任制,实行“闭环检查”,做到“有查必留痕”。对监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整改”,做到企业负责人、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三落实”。 (通讯员 徐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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