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即时结报”农民拍手称好

21.03.2016  09:01

  “我是苏家店村村民,我母亲得了腔梗,在我们镇卫生院住院9天。”在佳木斯市桦川县苏家店镇卫生院的结算窗口前,记者见到了说话爽直的村民王艳华,“今天接我母亲出院,一共花了1050元,合作医疗报销了902元,我们自己只承担了100多元的费用。”王艳华算起账来一点都不含糊,她说新农合政策真好,减轻了农民看病的负担。

  富锦市参合农民谢淑芝,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急性加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共计6399.26元,办理出院时在该院直接进行了新农合即时结算,得到实际补偿费用2291.40元。“我妈今年86啦,以前我们都不愿到外地就医,一是因为老人禁不起折腾,二是农忙时节家里实在没人来办理报销手续。自从有了新农合“即时结报”,报销既方便省时又没有了垫付费用的负担。”老人的儿子告诉记者。

  “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的新农合即时结算模式,也受到佳木斯市东风区农民的热烈欢迎,佳木斯市中医院农合办结算窗口工作人员李洋说:“患者出院时,只要持农合证到新农合结算窗口就可以报销,最快的三五分钟就可以办完,复杂点的二十分钟内也能报完。”“比原来方便多了,尤其对咱老百姓,不用花那么多钱,也不用来回折腾了。”一位就诊患者说道。

  多年来,黑龙江省的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从最开始不被广大农民群众接受到参合率不断提高,深受农民欢迎;从“低水平,广覆盖”到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这期间,新农合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过程。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新农合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参合人数从2010年的1400.7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495.1万人,参合率始终保持99%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2010年人均筹资150元增加到2015年470元,每人每年增加了320元。全省政策性住院补偿比从2010年的60%增加到2015年的75.3%,同比增加了15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新农合共计筹资257.80亿元,共计支出225.02亿元,其中住院补偿支出达到了187.26亿元,补偿人次918.99万人。新农合资金的使用率也从2010年的87.1%提高到2014年的98.9%。通过这些数字不难看出,黑龙江省的新农合工作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家庭受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卫计委首先将加强四方面的管理工作,夯实新农合“即时结报”基础。一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的基础,黑龙江省2009年完成了新农合省级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于2013年完成了同各统筹地区新农合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省卫计委拨专款拟在今年对现有的新农合省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这项惠民生、暖民心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同国家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全省各统筹地区从今年起,要加强外省在黑龙江省就医患者的管理。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各地要在做好及时拨付的前提下,加大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的预拨工作,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要对较大医疗机构上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可按照上年资金总量的70%予以预拨。促进较大医疗机构资金流转,建立“即时结报”的良性循环,推进工作有效实施。四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目前,黑龙江省将国家制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和分级诊疗的80个病种纳入单病种医疗总费用最高限价管理。同时,所有二级和民营医疗机构全部上报单病种,并按单病种管理。

  其次,要科学布局,提高即时结报规模和层次。结合全省开展的大病保险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完善的信息网络和成熟的服务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和大病保险的“一站式服务”。下一步省卫计委要统一全省《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进一步统一报销标准,制定可报范围。推进同省内较大医院管理系统的实时连接,实现同国家及各统筹地区的互联互通。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完整的网上传输、网上审核、网上监管信息体系。

  第三,要开拓进取,全面推动新农合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做好2016年新农合费用收缴工作的同时,应对好城乡居民医保体制整合工作、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加大大病保险的工作力度、做好重特大疾病及特殊病种政策调整工作等。(记者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