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农合保障水平节节高

17.07.2015  09:04

  从2009年的100元到2014年的437元,2015年将达到510元……自2010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连续五年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工程,参合农牧民年人均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截至2014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农合参合农牧民达到1118.12万人,参合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9%以上,已累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3亿人次参合农牧民补偿医药费用186.65亿元,大大改善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有效保障了农牧民健康。200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新农合工作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把“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贯穿新农合制度建设始终,使这项造福农牧民的新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

  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81岁的老人依明·西日甫每年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问儿子是不是按时给他交了新农合参合费用。

  老人的转变源自2013年得的一场大病。依明老人患有血友病,治疗20天花费5000元左右,“那年我住了8次院,医药费一共4万多元,家里哪有这么多钱,多亏新农合报销了80%,最后自己只掏了8000多元。”拿到报销的医疗费后,依明老人逢人就宣传参加新农合的好处,“新农合好啊,这是政府为我们办的好事,我们要支持!”随着受惠群众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农牧民参加到新农合队伍中。

  以往,依明老人的治疗费用是不能通过新农合报销这么多的。2012年起,各地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10%左右的资金作为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参合人员患22类64种重大疾病、单次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补偿。截至2014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累计救治22类重大疾病患者18125例,补偿资金2.84亿元,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7.4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处长阿依夏木·玉努斯表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每一步都走得实实在在。特别是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的建立,有效减轻了农牧民就医负担,缓解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增强了基层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认同感,成为新疆农村卫生工作的一大亮点。

  目前,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累计为农牧民发放居民健康卡1157.34万张,为1184.84万农牧区居民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即时结报率100%的目标,地州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率达到95.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率达到89%。

  与此同时,通过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制定优惠服务承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等一系列科学调整政策措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且日臻完善,实现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覆盖和“应保尽保”,参合人数从2009年的993.58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118.12万人。

  截至2014年底,新农合已累计为1.03亿人次参合农牧民补偿医药费用186.65亿元;实际住院补偿比由2009年的47.64%提高到2014年的60.45%;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由2009年的54.78%提高到2014年的75%;最高支付补偿额由2009年的2.5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14.51万元,新农合制度保障水平有了质的提高。(作者: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