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危险驾驶罪案件情况

05.08.2016  23:34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来处理。为扩大宣传,让群众了解危险驾驶罪,并通报木兰法院5年来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8月3日,木兰法院召开“通报危险驾驶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主管刑事审判副院长李海主持,还邀请了县人大、政协、政法委、宣传部、电视台及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参加此次发布会。

  新闻发言人车占双作新闻发布。他首先先解读了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并通报了自增设危险驾驶罪以来,我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逐年增加,2011年14件,2012年21件,2013年33件,2014年39件,2015年43件,2016年至今已达28件,其中被告人身份以农民居多、无业人员次之;驾驶车型以摩托车居多、小型轿车次之。他特别强调,对于公职人员以身试法的情况,我院在审理过程中,始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来自人大、政协、政法委、宣传部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刑事审判庭庭长王艳红一一给予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