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后“新高考”不分文理科
昨天,省政府发布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此次改革包括五大任务和20条措施,其中在家长们关注的高考改革上,提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这意味着,现在正在读初二的孩子们,未来将参加首次新高考。
1 多元录取 外语可考两次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不分文理科。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2018年9月1日前,我省将出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2 减少、规范中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提高录取率;引导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属地招生比例;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科学设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3 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继续实行和完善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依托有关高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链接 “新高考”分数分配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外语:150分
自选科目:共三科,每科100分
总成绩:750分
注:自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十大热点解读
热点1: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哪些特点?
招生录取更科学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答:最大的特点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和“一张考卷考所有考生”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向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热点2: 我省在完善中小学招生上有什么具体举措?
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答: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通过合理划分入学范围、规范入学手续、实行阳光招生等措施,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做好大中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措施。
热点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咋考?成绩咋算?如何安排考试次数?
“学考”等级性考试科目,在校生只能考一次
答: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学考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目的是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设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即确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明确各等级人数占比、按等级赋分。
不使用卷面分,主要针对学生自主选考三科,在选考科目、试题难度不同的背景下,更好地保证不同科目成绩之间的相对可比、考生之间的相对公平。这种成绩呈现方式是国家文件导向,也是试点省市模式。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等级性考试,我省采用了上海试点的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提供机会。
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
热点4:如何确保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
答: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是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程序公开公正。一是规范评价内容,确保全面真实。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有据可查。二是高中学校要经过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情况及突出表现,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三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启动试点,2018年全面实施。
热点5:如何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招考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答: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实施方案提出,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对此,我省要制定关于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作为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现行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向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政策导向并轨。除了上述两个主渠道,允许学生继续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热点6:我省为什么要从2018年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借鉴试点省市经验留出准备时间,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答: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一是可以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在2017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经验乃至教训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是留出充足的准备时间。我省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教学组织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设施、经费投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统筹安排、精心谋划。
三是与全国多数省份保持一致。全国17个省(区、市)都是确定在2018年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年份。
热点7:改革后我省高考科目与分值将有什么变化?
统考数语外,学考自选三门,总值750分
答: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数、外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150分),不分文理科,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政、史、地、理、化、生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
热点8:高考录取机制将有哪些新变化?
探索基于高考和学考,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机制
答:在招生录取机制上,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至多不超过3门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报考科目要求,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只要有1门满足高校报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高校同步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时对考生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必须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热点9: 如何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我省试试相关专项计划,招收农村学生
答:目前我省农村学生考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在方案中提出实施地方高校招收本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边境县、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在一批次招生的地方高校承担,按各高校本科一批次招生规模的一定比例(目前为3%)左右确定。同时提出,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规模。
热点10:我省在高考加分政策有什么变化?
执行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规定
答:《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已经颁布实施,总的原则是:执行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规定,原七少民族及蒙古族加分政策作为地方项目予以保留。其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继续执行现行照顾录取政策,过渡三年。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具体说,保留、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共5类,即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或被大军区以上(含)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户籍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分值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