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百姓家门口成了“矛盾终点站”

07.01.2016  16:38

        近年来,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服务林区经济改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兴绿色产业等发展战略,履行司法职能为民生解难题、办实事,树亲民之风、行为民之责,巡回法庭走林场、法律服务保民生,奏响了司法为民便民亲民新乐章。

        家门口法庭解民忧

        “现在这个季节,正是林区中幼林扶育时候,是林区职工赚钱的最好时候。过去,有了案件,就是今天这么冷的天,这么忙的季节,老李也得赶到法院去开庭。耽误赚钱。今天,法院把庭开到了他家门口,省了多少事啊!”2015年12月,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在林业局四道林场一职工家开庭审理了一起合伙案件,旁听庭审的居民老张高兴地说。

        2014年,李某与杨某合伙养殖林蛙。在合伙期间,两人渐渐产生矛盾,分歧越来越大,最终李某将杨某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关系,两人各自分段经营承包养殖河流。

        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案件,考虑前些天刚下了雪,法官们在开庭当天驱车前往70多公里外的四道林场葫芦葳子林蛙养殖基地巡回办案。一路上,坡陡路滑,坑洼难走,巡回审判车开了两个多小时,在多次推车受困的情况下,法官又背着国徽步行到达李某、杨某经营的养殖场,简单布置了一下,现场开庭。庭审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林蛙养殖地段、双方投入费用等问题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被告提出投入资金两万元,原告不认可,合议庭当即休庭,走进养殖河段对蛙池、看护林蛙的小窝棚进行现场勘查,查清了事实,解释了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听清了,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4年,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在陈所、万宝山、石河三个中心林场设立了三个司法服务站,又分别以三个司法服务站为中心,在沿线林场设立了18个巡回审判站点,以点画线、连线成面,形成了一个覆盖全林业局的法律服务平面。目前,已开展巡回审判11次,办理案件74件,使百姓家门口成为“矛盾终点站”。

        诉讼服务站暖民心

        2014年11月,家住吉岭经营所的工人鲁某在棚户区拆迁改造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造成腰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林业局主抓拆迁工作的多种经营局和鲁某所在的吉岭经营所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单位的便民诉讼联络员向方正林区法院通报情况,请求法院帮助指导民调组织化解矛盾。

        经了解,由于拆迁工程被层层转包,各承包人之间互相推诿扯皮,谁都不愿承担责任,被害人无力支付巨额的医药费,家属情绪激动,多次到林业局信访。法院与经营所联动联调,双方在赔偿数额20万元节点上达成调解协议。这是该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化解民间纠纷的一个缩影。

        为了使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化解,2014年,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根据林区实际,积极探索完善了符合林区特色的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在设立巡回审判制度的同时一并设立了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在山上林场所及山下服务行业等40个单位设立了80位便民诉讼联络员,构建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司法服务格局。

        两年来,该院利用各诉讼联络站为林区百姓提供咨询500多人次,代收诉讼材料50余件,委托立案18件,通过指导调委会工作说服息诉21人次,达成调解协议43件,诉前成功调解12件,大大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受到群众点赞。

        普法小手册促民生

        “你们的普法小手册可解决了我的大问题啦!要不是看了上面的提示,我得损失一大笔钱呢!”2015年12月,正在食用菌生产棚里做菌种的工人李某看到“送法”来的法官们高兴地说。

        为帮助林区职工发展特色经济,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瓶颈”问题,该院精心挑选了涉及运输、买卖、损害赔偿、租赁等方面的典型案件,制作成宣传板、宣传册,走进木耳挂袋大棚,为种植户们现场指导;制作了涉及相邻、赡养、离婚等15幅动漫式宣传画,走进林场进行普法宣传,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教育群众尊法、学法、知法、用法;不定期走进校园,开展“模拟法庭竞赛”,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多次走访天源木业有限公司、五道林场、曙光林场等企业,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措施30项,提供案外服务100余次,指导企业签订合同7份,还通过诉讼外法律指导,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2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