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宣传周活动

21.08.2015  16:45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院长曲行洲任组长,成员由执行局全体干警组成,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方正林区基层法院为此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通过林区电视台新闻节目、法院电子宣传滚动屏幕、制作宣传展板、发放普及执行法律知识宣传单,现场咨询答疑、走社区、访单位,同时利用网站、网络、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宣传,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信用惩戒制度、限制高消费、拒执罪等相关知识进行了集中宣传,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进行宣传的同时,执行干警还向咨询和过往群众发放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对《意见》的内容向广大市民进行了全面的解释和宣传,对关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相关规定作了耐心讲解,共向咨询和过往群众发送该报和其他相关宣传材料近200份。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我院执行局在方林电视台开展一期电视宣传片,对广大林区职工家属宣传法律知识,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案说法、答疑解惑,生动宣传执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诚实守信、遵法重德,共同营造理解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广大群众对法院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名单的举措高度赞扬,并建议法院将不定期公开曝光被执行人的名单,提醒广大群众在社会市场经济交往中谨慎与被曝光的人交往,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治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推进方正林区平安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理解,此次“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