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量化“三严三实” 整治“六难三案”

30.10.2015  13:19

        方正林区基层法院从自身实际出发,直面问题,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完善服务措施。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完善立案窗口功能,本着便民、利民、公开原则,建成集立案、调解、候访、信访、综合等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约见法官、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判后答疑、院长接待、代写诉状、司法救助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加强立案受理。构建“四位一体”诉讼服务网络,及时受理起诉和申请,准确告知立案材料要求,依法提供司法救助,加强诉讼风险告知,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各类案件立案所需材料及减缓免诉讼费条件审批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制度,减少群众诉累。自5月1日起,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制作《立案登记告知书》、《立案登记须知》,积极建立健全立案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规定要一次讲清诉讼材料补齐或更正要求,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反复修改,减轻当事人在人力、财力和时间上的诉累。增强导诉力量,全面进行宣传引导,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加强案件审理。合理简化诉讼程序,加强巡回审判,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提倡调解化解纠纷。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空间。通过电子显示屏和互联网站,为公众提供诉讼指南、案件信息查询、信访投诉等服务,滚动发布开庭、听证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效裁判文书等信息,为社会公众、当事人了解、参与、监督司法提供便捷途径。利用法院网站,实现生效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布,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上网感受庭审和法律文书。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干部、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等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办案程序、现场监督案件执行。充分发挥司法民主,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范围,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率达90%以上,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强化案件执行。有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监督力度,积极推广网上司法拍卖,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治理消极执行,严禁违规收取执行费用,严格执行款管理和划付。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增强被执行人信息和可执行财产的搜寻力度、失信惩罚力度,加强执行威慑和联动机制建设,增强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实体权益。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大对隐形超审限治理力度,确保正常审限结案,杜绝久调不决,久拖不办;推行审判管理通报制度,对全院各业务庭及办案法官的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司法公开等情况进行每月定期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跟踪督导,限期整改。

        强化审务督察。实施《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以一案一卡的方式,严密监督立案、审理、执行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同时不定期开展电话回访,力求从源头上解决容易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严格规范庭审,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地对立案审判执行活动进行实地检查,凡发现存在着装不规范、庭审时合议庭成员不全、随意出入审判庭、工作时间玩手机、接待当事人时冷硬横冲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