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牡哈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施工现场频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黑安办发〔2016〕66号)

29.12.2016  19:32
各市(地)、省直管市政府安委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会,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6月份以来,我省哈牡哈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地接连发生8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
      6月5日,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哈牡铁路客专SG-1标段,哈尔滨特大桥29号墩台绑扎钢筋笼作业中,发生倾覆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7月16日,中铁五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哈牡铁路客专五标段,通才隧道斜井弃碴场内发生一起弃碴车辆滚落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8月10日,中铁建十二局第三工程公司承建的哈牡铁路客专二标段,三工区玉白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8月25日,中铁建十二局第三工程公司承建的哈牡铁路客专二标段,三工区大牛角沟隧道内运送混凝土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8月25日,中铁五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哈牡铁路客专虎峰岭隧道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11月6日,中铁五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哈牡铁路客专SG-5标段,在拆除桥墩保温棚作业时,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
      11月8日,中铁建电气化局第三工程公司承建的哈佳铁路客专“四电”项目部,在检查接触网支柱整正情况的途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12月24日。中铁22局承建的哈牡铁路客专SG-8标爱民隧道2号斜井施工现场,因违章作业引燃隧道顶部防水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这8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在我省施工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为全面落实岁末年初建设工程安全措施,有效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我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哈牡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部门,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哈牡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反思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建设工程领域事故频发的原因,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建设工程领域事故频发、多发势头。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正面临冬季施工的严峻考验,施工安全风险和压力增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频发多发势头。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哈牡哈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施工方案制定及审批情况。全面整治各类施工平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桥梁、隧道等重点设施和部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根据工程特点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坚决防止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期、违规压缩工期、忽视安全生产抢工期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不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不按规定验收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防坍塌、高坠、火灾、触电、车辆伤害和机械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
      三、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依法追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严肃查处瞒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确保查处及时、追责到位、公开公正,确保我省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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