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部门将严查旅行社“零团费”游雪乡

15.12.2015  09:43
      13日,“大海林林业局雪乡景区2015年冬季旅游管理经营服务工作会议”在雪乡召开,会上雪乡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与家庭旅馆代表签订了《家庭旅馆经营责任书》,用法律手段约束家庭旅馆业主的经营行为,同时省旅游部门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查“零团费”游雪乡的旅行社。     省公安厅还将在冬季旅游旺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工商局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市工商管理部门的职责,强调对出现“零团费”、“负地接”、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各经营业户坚决不得与此类旅行社进行合作;省物价局要求企业及各经营业主一定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绝不能缺斤少两。     省旅游局与省治安总队、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对40余位导游人员、70余辆旅游大巴车及雪乡沿线十余处景点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