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诈巨款 最终获刑六年半
无业女子谭某今年28岁,吉林省汪清县人,初中文化,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谭某编造认识多位中央及地方高官,以办理煤矿手续为由,先后从同居男友任某及其家人处骗取194 500元。同居期间,任某妹妹男友的父亲许某因涉嫌诈骗被逮捕,谭某又谎称能通过关系将许某释放,骗取许某家属33 500元。此外,谭某还以代收邮件并代付货款为由,骗取三被害人6 800元。
谎称办理煤矿手续骗取194 500元
2009年4月,谭某与任某相遇后同居,并认识了任某一家人。同居期间,谭某自称认识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安监局局长,吉林省委书记、黑龙江省委书记等高官,能帮助任家开办煤矿等生意,以办证、送礼、看病为由,先后十余次从任某及其家人处骗取现金计194 500元。为使任某家人相信自己,还多次与他人通电话假称正与中央高官联系开矿事宜。2010年夏天,谭某还拿出10本分别盖有国土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章的证照交给任家人看,称此煤矿手续都是中央领导直接批示办理的,因此证照编号均为001。
自称认识高官能“捞人”骗取33 500元
2012年7月,任某妹妹男友的父亲许某因涉嫌诈骗被逮捕,谭某得知此事后,自称公安部部长欠其人情,能找公安部将许某释放,但需要送钱、送礼、搭人情。许某家人信以为真,分5次汇给谭某33 500元后,许某仍未被释放,许某家人对谭某产生怀疑,不再给其汇钱。
以代收邮件并代付货款为由骗取6 800元
2013年3月,谭某事先准备好三个档案袋,内装“大格算“本,用胶带封好后带至东宁镇,委托一出租车司机将这三个档案袋先后送至某美发店业主王某、某皮具护理中心业主赵某手中,并给王某、赵某打电话谎称自己不在东宁镇,以代收邮件并代付货款为由,骗取出租车司机胡某2500元、王某1800元、赵某2500元。
东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多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谭玮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而仍故意犯罪,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 000元。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