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首次“上岗办案” 同江生态检察再添“新兵”

07.05.2018  10:44
  2018年,同江市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使命,以打造“工作新亮点和特色新品牌”为目标,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民生检察”,不断强化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大科技强检投入,专门购置大疆无人机和高清拍摄等设备,在全市检察机关首次使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引入到执法办案领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插上了科技腾飞的翅膀,以“智慧检务”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公益诉讼案件,尤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往往涉及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林地等问题,面积广、体量大,传统的拍照、摄像虽然也能对违法现场进行取证,但无法反映其和周边环境的关系,尤其涉及面积较大或地形复杂等情况,则无法拍摄全貌,也很难完成远距离近景和细节的拍摄任务。而无人机具有视野开阔、拍摄面广、适应性强、细节捕捉和动态跟踪等优势,通过空中俯瞰和多角度航拍取证,能够全面客观地拍摄到人力所无法达到的角度,最大限度克服执法办案中因地形、环境带来的拍摄困难和观察盲点,有效弥补传统拍摄纪录的缺陷。同时,无人机由于体积小、飞行中噪音小、人机分离,更适合秘密调查,在不惊动当事人的情况下,顺利完成调查取证任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同江市检察院紧紧依靠科技支持,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将无人机广泛应用于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损害生态等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和督促整改等各个环节的跟踪拍摄。工作中,出动无人机通过空中拍摄锁定证据,采用科技手段协助检察办案,给办案人员安装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实现了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尤其在制止不法侵害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江市检察院抢前抓早,行动迅速,在全市率先办理了4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向当地林业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更新的监管职责,并要求进行“补植复绿”。林业部门积极采纳了检察建议,但因林木种植的季节性强,需要在植树季节才能补植到位。今年初,继续加大跟踪监督落实力度,建立追踪监督机制,设立跟踪监督档案。当下正值春季植树时节,关于去年发出的检察建议是否落实?需要补种的树木是否补种到位?针对诸多亟待跟踪的问题,为此,民行部门进行了多次定期深入回访,积极推进和督促林业部门“补植复绿”。近日,检察官们会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补种现场监督林木补植,共同察看树木补种和存活情况。随着无人机放飞升空,由林业部门“补植复绿”的树木一览无遗,被破坏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已经得到了良好的修复,近期还将对个别存活率不高的树木继续“查缺补漏”进行补种,力争得到全部恢复,有效发挥了检察监督对生态环境和绿水青山的司法保护作用。
  目前,同江市检察院正在审查办理的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该案涉案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公诉部门经审查发现这一公益诉讼线索后,与民行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此案由全市唯一一名横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员额检察官承办。在调查取证工作中,无人机大显身手,航拍取证,对涉及地块全貌和嫌疑人所挖鱼塘进行了全面客观地拍录取证,进一步固定和完善了基本农田受损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证据链条,为顺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中,无人机正成为检察官克服地理条件限制、有效取证的“秘密武器”。如:有群众反映,城郊外一处隐蔽地点有人随意倾倒垃圾,无人机迅速出动,方便快捷,在技术人员的娴熟操控下,短短十几分钟,无人机就完成了空中取证,清晰记录了乱倒生活垃圾现场的情况,极大提高了现场取证效率,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经进入评估阶段。
  通过无人机参与调查取证,有效提升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证据取得的实效性,优化了办案模式,大大提高了检察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在下步工作中,同江市检察院将重点针对秸秆焚烧、非法排污、非法建筑、堆放固体废弃物、非法采挖矿石、盗伐滥伐林木和破坏水资源环境等行为,通过使用无人机对辖区生态环境进行不定期、常态化“拉网式”空中巡查,及时发现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精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同江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讲政治,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时代、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将继续坚持以科技强检战略为引领,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以现代科学技术助力检察公益诉讼,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全方位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守护祖国绿水青山蓝天,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