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晚南直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5.04.2016  08:15

     4月21日22时许,道外区南直路制药六厂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哈市交警部门历经14小时的侦查摸排,终于锁定肇事者吴某,迫于警方压力,吴某于22日13时许到交警太平大队自首,目前吴某已被行政拘留。

    21日22时40许,交警太平大队接到指令,道外区南直路制药六厂附近,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一台出租车停在路中,一名过街女子已经身亡。交警部门对事发时与死者洪某一同过街的朋友刘某进行了询问。据刘某介绍,当天22时许,两人在南直路过街时,他和死者洪某(女)一起被牌照为京PFS977白色轿车撞倒,洪某被撞后一直躺在道路上,双方协商时,刘某拔打电话报警,见刘某报警,轿车驾驶人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当时洪某并未离开道路,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大约3分钟后,一台路过的出租车直接从洪某身上碾压驶过,后经120确认,洪某在现场死亡。据肇事出租车驾驶人刘某供诉,驶过事发地点时,没有发现路上有人,感到车压到了东西,就停下车查看,发现车后路面上躺着一个人。

    事故发生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太平大队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分成三组侦查摸排。警方调取了京PFS977白色轿车档案,拔打机动车所有人联系电话,发现已更换机主。经多方调查,交警部门与机动车所有人亲属取得联系,得知所有人经常在国外,该车已由其儿子放在哈市的亲属处保管。进一步了解得知,其亲属已将车借给高某,高某又将车转借吴某,经调查最终确定,吴某就是案发时京PFS977白色轿车的驾驶人。警方通过高某向肇事者吴某讲明政策,陈述利害,迫于警方的压力,4月22日13时许,吴某在高某的陪同下到交警太平大队投案自首。吴某对自己驾驶车辆将行人洪某和刘某撞倒,后驾驶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案从案发到告破历经14小时。目前吴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