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组于15-19日赴我省专项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26.10.2015  11:11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狄婕)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15日至19日,以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为组长的国家棚户区改造工作专项督查组一行赴我省,就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滞留情况,2015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编制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副省长于莎燕介绍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

  在我省期间,督导组听取省政府及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伊春市、七台河市政府情况汇报,赴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一二期、民生尚都棚改项目,佳木斯佳大尚都棚改项目、毅德城棚改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座谈,听取中省直有关部门、市地政府及企业意见和建议,并与省政府交换意见。

  从2008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大规模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到2014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投资3927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13.4万套,开工总量居全国前列,最高年份曾达到开工87万套,惠及800多万城镇中低收入居民。2015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1.47万套,基本建成44.7万套,计划完成投资336亿元。截至10月15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0.93万套,开工率97.5%;基本建成40.69万套,基本建成率91.03%;完成投资236.3亿元。四煤城采沉区棚改计划开工54204套,占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总量的25%。四煤城共落实26个新建项目,已全部完成施工招标。截至10月15日,18个项目已开工36747套,开工率67.8%;其余8个项目正在陆续开工,预计10月末全部开工。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省多元筹措资金,坚持政府主导、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市场化运作并举,改变了以往政策支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多路径筹集棚改资金;强化政策指导,制定出台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指导意见》和《四煤城采沉区棚改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意见和办法,各市县也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市场化运作机制,为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保证资金安全,省里对采沉区棚改实施了统一集中采购和施工招标;多措并举加快开工;加强督导检查。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敲定明年棚改任务,多路径推进棚改,深入开展“准备之冬”活动,为明年棚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创造条件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