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8月16日起买房无须提供住房情况证明

16.08.2014  22:17

  记者15日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自2014年8月16日起,购买人在哈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住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情况证明。

  记者据此采访了哈市多位房产界业内人士,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期,全国城市掀起住房限购政策松绑风潮,此举或将成为哈尔滨“限购令”获得松绑的信号。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46个限购城市中,已有35个相继取消或局部调整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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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房产“限购令”于2011年2月实行。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在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购房。随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限购实施细则,哈市本地居民,夫妻二人名下已有2套房,二环以内限购。认定是否拥有1套房或2套房,要由房产档案部门出具房产证明;非本市户口的外地居民家庭,只能在哈购买1套住房。(作者:于志华 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