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01.05.2015 10:14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从5月1日起,全国法院立案受理制度将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4月30日,随着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重新调试的“叫号机”擦拭一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然就绪,只等五一假期后首个工作日首批当事人的到来。
连日来,黑龙江法院从细从严,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措施,确保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把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各中级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推进改革领导小组,保证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省法院立案部门工作人员在5月1日之前,进行急用先学培训外,还将于5月上旬至中旬全员接受系统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注重强化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解释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立案部门工作人员立案工作能力和水平。
围绕新类型案件如何立案、如何登记、如何审理的问题,及时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修改,高院以往下发的立案工作相关文件中,如有限制立案内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的,一律停止执行。
根据对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立案工作的新形势,全省法院重新调整立案及服务窗口的设置及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的配备,重新检视各种导诉标志和服务设施,设立专门的立案辅导室和讲解员,制定统一的告知文书,增加立案登记制相关内容公示板、诉讼文书样本、立案流程图、诉讼指导等服务信息,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提供帮助。(作者:唐凤伟 雷蕾)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01.05.201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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