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到鹤岗佳木斯双鸭山法院调研司法改革情况

13.05.2017  02:33


石时态院长在鹤岗中院调研


石时态院长看望“时代楷模”孙波


石时态院长在佳木斯中院调研


石时态院长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调研

    5月9日至11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一行到鹤岗、佳木斯、双鸭山等地调研司法改革情况。双鸭山市委书记孙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波,鹤岗市委书记张恩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贺新,佳木斯市委书记林宽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臣,省农垦总局局长王有国,各有关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分别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石时态先后来到宝泉岭农垦法院、鹤北林区基层法院、鹤岗市工农区法院、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双鸭山市集贤县法院、红兴隆农垦法院、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看望慰问了工作在执法办案一线的干警,看望了“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先后在鹤岗市中级法院、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及经验,了解存在的问题、困难,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

    石时态在座谈会上指出,各地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黑龙江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具体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的侵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二要坚持服务大局,正确履行职责使命。准确把握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一条新路子”前进方向、“两个全面”奋斗目标、“四个坚持”重大任务,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三要坚持深化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对照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明确改革方向,全面统筹推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如期完成、落地生根。四要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队伍。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各项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各个环节。党组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敢抓敢管、敢于担当,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开展全员读书活动,浓化学习风气,打造书香法院。要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坚决预防和查处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