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时整,石时态举起法槌,“现在开庭!”

07.08.2016  01:37

  黑龙江日报讯(段春山 记者那可)4日上午9时整,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石时态举起手中法槌,“现在开庭!”此次,石时态担任审判长,在省高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周文举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记者注意到,坐在审判长两旁的审判员分别是省高院副院长史景山和刑三庭庭长朱卫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等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第一审判庭内庄严肃穆、座无虚席。

  上午9时,身着法袍的审判长石时态在法庭上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上诉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持续3个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择日宣判。

  这是省法院院长首次开庭主审案件,也是省法院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的大背景下,落实最高法院院、庭长办案要求,发挥院长大法官的引领示范作用,向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迈出的坚实一步。

  上诉人周文举的妻子离家外出打工,未告知去向。2015年6月23日23时许,周文举将其妻弟张志伟约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斯大林公园内饮酒,并询问妻子去向。后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周文举用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尖刀捅刺张志伟后逃离现场,致被害人张志伟死亡。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文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文举不服一审判决,向省法院提出上诉。

  省法院通过电脑随机分案,由石时态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前,石时态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到看守所提审了上诉人周文举,到被害人张志伟居住地现场进行了调解,表明了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态度。

  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省法院部分法官、省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观摩了庭审。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