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法院积极探索优化发展环境新模式

09.09.2016  22:06

  明水县法院创新理念,积极探索“3+3+3”司法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新模式,着力保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明水县法院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中,坚守“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命题,通过司法服务、司法保障,着力向优化发展环境持续发力。一是坚持引领干警积极践行“三个作为”。即法院工作虽然不招商引资,但应当在维护客商利益上有所作为;法院工作虽然不引进项目,但应当在保障项目推进上有所作为;法院工作虽然不是经济发展主线,但应当通过审判活动,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有所作为。二是坚持对涉企发展案件实行“三个优先”。积极探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司法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新模式,即凡是涉企纠纷案件,均进入快车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是坚持对企业采取保全措施时做到“三个慎用”。即慎用查封、慎用冻结、慎用扣押。尽量通过调解手段结案、化解纠纷,通过“放水养鱼”方式执行、保障企业发展,切实体现出人民法院通过优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