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东北与东部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具体方案

19.03.2017  16:35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题:国家明确东北与东部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具体方案

  安蓓、何晓源

  国务院办公厅17日对外公布《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这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东北振兴与“三大战略”对接融合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促进跨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是一种新的跨区域合作方式,不同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扶贫,这种合作是要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双方自愿开展务实合作并实现互利共赢。”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说,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加强统筹谋划、强化组织协调、优化政策环境、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人员交流。

  根据意见,在鼓励支持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展全方位合作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因素,明确以下对口合作关系——

  东北三省与东部三省: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

  东北四市与东部四市: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

  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主动对接东部省市,探索建立相应合作机制。鼓励中西部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主动学习东部地区先进经验做法。

  意见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地方主体、国家支持;互利共赢、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等原则。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构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在东北地区加快复制推广一批东部地区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共建一批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东北板块和东部板块发展差异性很大。希望通过对口合作的方式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对东北来说,目前关键是通过和东部对标,发现自身不足,更好地改进相关工作。”周建平说,一是政府之间对标,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多地利用经济手段、政策手段、市场手段、法律手段来管理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通过东部和东北地区干部互派、相互挂职和定点培训,使人的思想理念转变。

  周建平说,在对口合作中,还可以把东北现有的资源优势和东部资本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把东北现有特色产品优势和东部丰富灵活的营销网络和营销模式结合起来;把东北的装备制造研发优势和东部对装备的需求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合作不是排他性的,在对口省市间合作的同时,结对关系以外的省市也可以广泛开展合作。用市场化的方式实现全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周建平表示,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双方的比较优势,既要有项目产业等“硬合作”,更要有干部挂职培训、先进经验借鉴、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学习、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软合作”。要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将强化协调指导,加大政策支持,为对口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