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拼车回家签“免责协议”或无效

29.01.2016  09:08

  春节将至,一些在哈打拼的“哈漂族”也开始盘算着回乡的行程,不少人选择老乡一起拼车。然而,你有没有想过,拼车回家万一发生意外,进而引发纠纷怎么办?哈尔滨仲裁委法律专家提示,决定拼车前,一定要考虑法律问题。

  拼车非商业运营

  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付

  连日来,一些哈尔滨拼车群(网)里十分热闹。朱先生是一位私家车主,他也想找两位同乡回齐齐哈尔老家过年。他说,自己的驾驶技术好,车内环境好,不为赚钱,只为拼个油钱,出发的时间也可以大家商量定。

  王先生年末刚买了一辆福特嘉年华新车,春节准备开车回佳木斯老家,为了节省费用,也想找两位拼友,均摊一下油费。

  朱先生和王先生在和拼车人约定中,只是约定了路线、费用等事项,但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赔偿吗?

  哈仲裁委法律专家认为,车主们在网站上所发的拼车信息中已经明确说明,费用为分摊的油费、停车费等费用,这样的费用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春节期间的有偿拼车,是在春运购票难的背景下催生的,拼车的车主在回到家后,也不会有再次客运的行为,因此不应认定为商业运营。如果车主交纳了商业险保费,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签拼车协议防隐患

  造成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无效

  李健的老家在牡丹江,过年准备自驾回家,有几位同乡和他约好一起拼车。李健怕出了什么事情自己担不起责任,就想跟老乡们提前写个协议,约定路上如果出了事故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法律专家提示,拼车协议只是一种对拼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责任等权利义务的一种约定,这种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对拼车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达到事前控制的效果。但其中的一些免责条款,则可能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合同法》中就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拼车回家三点提醒

  首先要谨慎选择“拼友”,因为一旦一起拼车出行,自身的安全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车司机的驾驶水平,应当对其驾龄、驾驶能力等有必要的提前了解。

  要认真检查车辆现况,要对车辆年检及保养的情况进行了解,确保出行的车辆安全。

  要对车辆的投保情况进行了解,如果该车辆除了强制险之外未投保商业险,拼友最好根据行程为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选择短期、低费的险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