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6〕67号)

29.12.2016  19:32
各市(地)、省直管市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省长陆昊、副省长胡亚枫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全省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针对冬季气候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冬季安全生产规范,强化防范措施,加强企业停产、复产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元旦和春节。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 黑安办发2016年67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