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过好2016年元旦、春节的通知

31.12.2015  17:41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省商务厅十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防“四风”反弹,过风清气正的“两节”,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自觉性
“两节”是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也是防范“四风”的重要节点。当前,一些“隐蔽”的“四风”问题还不时发生,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省商务厅十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要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食品等节礼;
4、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正常保障性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入库;
5、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二、落实责任,要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省商务厅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于节前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严明纪律规定,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警示提醒本处室(单位)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踩红线。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保证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四风”问题
要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特别是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省商务厅十项规定出台以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省商务厅十项规定的问题要给予相应处分。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着力防范趋于隐蔽的“四风”问题。
四、严格执纪,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突出问题要在全厅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惩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驻厅纪检组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广大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451-87708181。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