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改居住证7月1日前完成过渡

04.06.2016  11:02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哈尔滨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正在向纵深推进。目前,居民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等信息已纳入人口信息共享系统。7月1日前,将完成由暂住证向居住证过渡工作。

  据悉,今年3月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正式施行。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分别就居民户口和身份证办理尽快入驻市民大厦、整合与居民户籍相关信息、租赁住房落户所需要件等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市公安局全面启动、分步推进居住证制发工作。7月1日前,依据暂住人口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口按需制发居住证,完成由暂住证向居住证过渡工作;7月1日后,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按暂住人口居住登记时限制发居住证。同时,依托公安内网采取网上信息核实方式进行落户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站式服务。

  市工信委在人口信息共享系统搭建工作中,组织工大软件公司为公安部门开发完成共享查询界面,已将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等信息纳入人口信息共享系统。目前正在整合新增租赁协议、劳动合同等信息。其他出生证明数据、养老保险等信息在省或国家数据库存储,正协调相关单位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开放权限共享。

  市住房局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在松北区、平房区成立房屋租赁管理所和服务窗口,使5个非主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全面就绪,面向社会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给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目前,哈尔滨市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17项,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开辟了落户绿色通道。6月,哈尔滨市针对居民的户籍、居住证、身份证等办理工作将全面入驻市民大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