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被最高检命名确定为“科技强检示范院”

23.11.2015  11:22

  11月20日,《检察日报》2版刊发了最高检《关于命名确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144家单位为科技强检示范院的通报》及《科技强检示范院达标单位名单》,我省包括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在内共有5家单位获评“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那么,让胡路区检察院在科技强检工作方面有哪些过人之处?让我们抢鲜一看。

  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动信息网络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曾于2015年7月13日批发参阅件,指出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省前面,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学习推广,并计划于2016年年初在该院召开现场会,推广该院经验。日前,经省、市院推荐并经过高检院评估小组的网上评审和实地考察,该院现已被高检院评定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

        “科技强检到底有什么用?说到底最主要还是为了提高执法办案中检察环节的工作效率,通过软件系统的一体化运用和综合科技手段,保证公检法三家的案件质量,避免或排除不可控因素、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最终实现司法规范。”日前,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振魁在接受采访时一语道出该院科技强检的关键。

        该院从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强化需求导向,自2012年开始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研发出检察综合应用软件系统,经过四年来的研发、建设与应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闯出了一条以信息化提高检察工作质效的新路。

  持续推进政法信息平台建设

        该院党组已连续四年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予以强力推进,在2012年研发检察业务应用软件,2013年实现远程提审和庭审,2014年升级案件管理和完善队伍、院务管理功能,2015年重点完善了政法信息平台建设,与区法院科技法庭联网和技术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待科技法庭设备到位之后,可以正式接入平台,这将变民行案件的事后监督为实时监督。目前,该院设计建设的千兆光纤专网已在辖区内6个公安分局、第三看守所、法院之间联网运行,为公检法机关之间案件的信息共享、网上流转、文书签发、送达、回执提供了软件系统保障,为远程提审、庭审和远程视频接访提供了基础保障,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和公检法部门间的业务无缝衔接,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促进案件办理规范高效。

  大力推进业务应用流程化

        该院一方面完善了工作流程标准,对软件系统中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了丰富和细化,使流程设置与上级院的案件流程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绩效量化考核等管理制度相衔接,把法律制度规范变为网上运行的硬制约,如果缺少项目要件,案件就不能发送到软件系统审批环节,从而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另一方面,该院严格了案件管理标准,对办案人办理案件的每一个步骤,软件系统都记录在案,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案管办按照各自权限查阅相应的电子卷宗和办案进程,根据权责进行批示、指导和督办,提高了案件评查和监督的动态性和及时性。截至目前,该院共发送超期预警电子邮件445封、电话超期预警127次。此外,该院还加强了案件信息公开,推进了网上远程提审和庭审,案件信息由软件系统自动上传到检务公开服务区的开放式电脑,当事人及家属、律师、其他群众都可通过电脑查询了解案件情况,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初以来,该院共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487件,远程提审202人次,视频开庭106次,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安保风险。

  积极构建科学化管理体系

        该院重视互联网思维,全面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软件,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逐步推进以办案、会议、办公、监督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继续开发并形成了视频会议、人事信息、教育培训、固定资产、用品网上申领和采购信息公示、公务用车网上申请和报修、运用定位技术对司法执勤用车动态监控在内的数字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软件对检察管理功能的全覆盖。建立了跨部门执法办案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网上提请、审查,2015年该院刑检部门对辖区公安分局取得的3件证据材料,提前介入进行质量把关,提高了移送案件质量。于此同时,该院还完善了政法信息共享系统,公安机关从立案至侦查终结,检察院、法院从受案至诉讼终结,对录入的办案信息实现共享,法院提前阅览电子卷宗,公安机关及时了解案件审理结果,三方机关网上传送电子卷宗和法律文书,从而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了司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