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10.2021  17:28
   一、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120件11448人,同比分别增加48.23%和49.69%。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5081人,同比增加116.95%,不捕率为30.74%,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927件25677人,同比分别增加30.39%和19.47%。决定不起诉3652人,同比增加11.24%。不起诉率为12.45%,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刑事“案-件比”从去年同期的1.89下降到1.1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9792件2580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9.19%。提出量刑建议1799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7831人,占提出总数的99.11%,同比上升20.52个百分点。同期,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7653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12%。其中,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7513人,占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数的98.22%,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8件,同比增加7.92%。监督撤案513件,同比减少2.66%。 
  2.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3件,同比减少44.87%。行政机关已移送32件,侦查机关已立案25件。
  3.侦查活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批捕206人,同比增加31.21%。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90人,同比增加5.07%。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016件次,同比增加61.27%。
  4.审判活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185件,同比增加58.12%。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61件,占法院审结数的69.32%,同比下降4.68个百分点。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47件次,同比增加53.08%。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纠正716人,同比增加17.96%。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375件,同比增加141.94%。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71件,同比增加49.11%。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386件,同比增加127.06%。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52件61人,同比分别减少13.33%和14.08%。
   二、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700件,同比增加30.17%。提出抗诉254件,同比增加139.6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2件,同比减少17.6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270件,同比增加165.5%。提出检察建议1924件,同比增加206.86%,法院已采纳1326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68.92%,同比上升3.53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56件,同比增加235.51%。提出检察建议1738件,同比增加285.37%,法院已采纳1054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60.64%,同比下降10.97个百分点。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632件,同比增加145.78%。经审查,支持起诉1536件,同比增加147.74%,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613件,同比增加105.02%。
   三、行政检察办案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6件,同比增加52.59%。经审查,提出抗诉6件,同比减少33.33%,不支持监督申请10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69件,同比增加39.38%。提出检察建议240件,同比增加88.98%,法院已采纳208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86.67%,同比上升10.29个百分点。
  (三)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29件,同比增加156.8%。提出检察建议434件,同比增加233.85%,法院已采纳303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69.82%,同比下降8.65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
  (一)立案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280件,同比增加6.41%,民事、行政分别占10.96%和89.04%。立案4248件,占受理数的99.25%。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352件,同比增加29.12%,其中民事、行政案件分别为382件和2970件。
  (三)提起诉讼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14件,同比增加48.61%,占立案数的5.04%。
   五、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621人,同比增加149.4%。批准逮捕326人,同比增加106.33%,占审结未成年人数的54.61%。作出不批捕决定271人,占审结数的45.39%,同比上升7.84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16人,同比增加75.14%。起诉560人,同比增加51.35%,不起诉243人,同比增加62.6%,不起诉率为30.26%,同比下降2.34个百分点。
  (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588人,起诉831人,同比分别增加35.48%和6.81%。
   六、控告申诉检察办案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30件,同比减少43.4%。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77件,同比减少9.41%。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7件,同比增加60.87%。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9件,同比增加5.56%。受理司法救助252件,同比增加36.22%。实际救助人数141人,同比增加15.57%。
   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21人,起诉73人,同比分别减少25%和70.92%。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75人,起诉707人,同比分别增加3.77%和减少20.56%。批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57人,起诉100人,同比分别减少1.72%和15.25%。批捕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职务侵占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76人,起诉124人,同比分别增加72.73%和减少4.62%。
   八、检察长带头办案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2100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200件,占9.92%,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0900件,占90.08%,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6204件,占51.27%。民事、行政检察类1822件,占15.06%。公益诉讼检察类3575件,占29.55%。其他类499件,占4.1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64人次,同比增加38.24%。检察长列席339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0.11%。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2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