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6月起生效 入境行李超标将被海关扣押

01.06.2016  01:59

   6月起,又将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生效,其中包括去年底修订的新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刚刚修订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等。

   加大对考试作弊打击力度

   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这次修法加大了对国家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抄袭、带小抄、代考等多种作弊行为,除可以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外,情节严重者可以被“禁考”一到三年,甚至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乃至刑事追究。

   而对学校违规招生等行为,新法也加重了惩罚力度,除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外,可对相关教育机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甚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入境行李超标将被扣

   从6月1日起,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这包括五类情形: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新修订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涉及明确投资者保护基金性质、增加基金公司职责等方面。

   依照管理办法,为建立证券公司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设立国有独资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其职责主要在于,筹集管理并运作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在券商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托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破产券商清算工作;管理、处分券商资产,维护基金权益。

   童装新标准升级安全要求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6月1日正式实施。它将童装分为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婴幼儿纺织产品,及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儿童纺织产品。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