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系统推行《纳税服务规范》 打造优质、规范税收服务环境

11.12.2014  14:41

  黑龙江省地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在全省办税服务厅推行文明服务“四规范”,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将《纳税服务规范》措施植入办税服务厅每个角落,为纳税人全力打造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

   一是规范布局,实现办税场所标准化 。按照《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全省县级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等候休息区等四个功能区域。各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全国统一标准,正确安装使用内、外部标识,各办税服务厅统一安装LED大屏幕、排队叫号系统、导税服务器、液晶显示屏、服务评价器、自助办税终端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公共排椅等办税服务设施,使纳税人办税更加简明、便捷。

   二是规范窗口,实现办税流程高效化 。进一步简并办税服务窗口,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社保费征收等多个服务窗口,简并为“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受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整合服务资源,调整办税流程,简并报送资料,推行标准化、自动化作业,实现“一窗受理,全程通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标准、高效、规范的办税服务。

   三是规范制度,实现办税项目人性化 。用制度规范管理,各办税服务厅统一建立“办税公开”、“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应急处理”等十项基本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值班、办税引导、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上门服务等人性化服务项目,开通办税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是规范人员,实现办税服务优质化 。加强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建设,要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准确使用服务规范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正确处理矛盾冲突,注重沟通技巧,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充分展现文明礼仪,营造温馨、融洽的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