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气象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述

30.11.2015  10:10
  中国气象报记者 徐文彬
  气候变化问题是21世纪各国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国气象局立足基础性科技型部门的定位,创新机制、统筹资源,开展了气候变化科学事实基础研究、模式研发、气候监测、影响评估、预测预估等工作。“十二五”期间,通过发布气候变化权威科学信息、强化极端事件应对、开展气候变化评估、参与国际国内应对机制设计、推进气候资源开发和科普,中国气象局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全链条”式的支撑服务,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发挥牵头骨干作用,为国家战略决策提供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国家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单位,中国气象局全面参与国家政策部署和落实行动,并发挥重要作用。
  五年中,中国气象局全面参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部署和行动。除了积极参与《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决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十二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等国家重大规划、战略和计划的编写之外,中国气象局还与国家发改委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工作,并积极参与我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及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由中国气象局出版的《气候变化研究进展》《气候变化动态》也为国家领导人及各有关部门掌握最新信息,及时做出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针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和灾害风险管理的能力也不断提高。通过完善极端天气背景资料库和推进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业务运行等,中国气象局建立了集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识别、预警和评估于一体的气象灾害风险业务体系。针对重点行业及特色产业的气候变化评估,中国气象局编写完成《气候影响评价培训教材》和《气候影响评估业务技术手册》,并与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设计暴雨雨型确定技术导则》。中国气象局还大力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出台了城市规划、能源、交通、化工等领域的12项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指南,在2011年至2014年共完成1843项气候可行性论证。
  作为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内工作组织单位、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全球气候观测系统(GCOS)中国委员会牵头单位和国家气候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气象局有效发挥了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合作,推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完成编写和出版年度《气候变化绿皮书》;积极参与北极事务及部际协调会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理事会工作;与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联合组织编写第二次、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参与科技部组织的《中美化石能技术开发与利用合作议定书》协调会议等年度活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等有关工作。此外,中国气象局还协助组织了以“气候变化科学认识及其应对”为主题的香山科学会议,会议提出了对国家发展有充分借鉴价值的建议。
  依托重大科技项目,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综合保障能力
  中国气象局积极探索科研业务相结合,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和行业专项提升气候变化研究水平和业务能力。
  利用国家973科技计划项目“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南方旱涝灾害的变化规律和机理及其影响与对策”,中国气象局建立了南方旱涝灾害对农业影响的定量评估模型,分析重大旱涝灾害对农业和水资源的影响。全球变化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高分辨率气候系统模式的研制与评估”项目建立了支持多个大气模式的交互式集合耦合模拟平台,研发了T266全球高分辨率海-陆-冰-气多圈层耦合的气候系统模式BCC_CSM2耦合版本;“全球气候变化对气候灾害的影响及区域适应研究”项目开展了重大气候灾害时空演变规律及脆弱性评价指标研究、华北区域不同农作物对各种气候灾害的适应能力研究、农业生产适应技术研究;“天文与地球运动因子对气候变化的影响”项目构建了天文与地球运动因子对大气、海洋系统作用的物理概念模型,开展了主要天文、地球因子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数值模拟实验,评估关键天文因子对气候系统的影响。
  “中国声音”在IPCC报告中愈发响亮。在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第一工作组报告中,中国作者参与的文献为415篇(去重后为373篇),约占总引文数的3.9%,而上一次评估报告中国作者引文88篇,占1.41%,且第五次评估报告第一工作组报告的每一章都有中国作者参与。
  据了解,中国气象局自2002年开始设立气候变化专项,支持气象部门参与IPCC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有关活动,开展基础事实分析、对策分析和关键技术研究。2011年至2014年,中国气象局对该领域共支持经费6000多万元,并为我国参与IPCC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活动提供科技支撑。
  气象部门还稳定支持对温室气体及气溶胶的相关研究,开展中国旱涝影响的机理研究、短期预测服务、大气灰霾预报以及气候变化数据集建设等,为我国温室气体本底浓度业务化观测、建设气候变化业务服务系统打下基础;支持上海、广东、武汉等八个区域中心开展气候变化区域评估报告编写工作及对黄河等11个流域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为第一次摸清我国区域、流域气候变化事实和影响特征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年来,气候变化专项支持的“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国际讲习班”已培训了上千名来自气象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及一批国外学员在内的年轻科学家。气候变化专项还支持气候变化相关网站的建设,制作《环球同此凉热》《气候变化与粮食安全》等纪录片、影片、科普画册和教材,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示范教育基地。其中,每年定期制作的多语种《气候变化—中国在行动》电视宣传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上播放,对展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负责任大国的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提升综合监测能力,拓展气候安全服务领域
  中国气象局建立了GCOS中国委员会数据共享组和观测能力建设组,完善基本站网布局;整合气候数据资源,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数据共享系统;开展大气本底站主要温室气体浓度监测及数据分析工作,自2012年起每年发布年度《中国温室气体公报》《中国气候变化监测公报》;利用资料融合技术,建立基于卫星和模式融合的高精度和高覆盖的全球大气二氧化碳数据集。
  目前,中国气象局利用中等分辨率气候系统模式BCC_CSM1.1-M完成CMIP5的核心试验,初步形成以客观化气候预测为核心的气候业务技术体系,第二代短期气候预测模式系统也投入准业务化运行;利用气候信息交互显示与分析平台(CIPAS)建立气候业务内网,形成国家级和省级统一的气候业务平台;建立逐年更新发布中国地区气候变化预估数据集制度,为国内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数据。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国气象局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为抓手,以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强化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和大气污染减排效果评估,着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水平。2013年组建的中国气象局环境气象中心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实现了区域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联合会商。此外,中国气象局雾-霾数值预报系统实现业务化运行,完善国家、区域、省、地四级环境气象业务体系;成立雾-霾监测预报创新团队;组织编写环境气象发展指导意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部门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面向高层的决策服务。

  另外,在开发清洁能源工作中,2012年至2014年,中国气象局共为531个风电场提供了选址气象服务;建立风能太阳能数值天气预报服务平台,建成风电场、太阳能电站功率预测系统,为433个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提供预报服务。(来源:《中国气象报》2015年11月25日一版)


(编辑:孙镆涵 编审:袁长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