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环保局推行环保交警联合执法新模式
03.08.2015 17:2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中,作为氮氧化物的排放大户,机动车的污染控制成为一道难题。由于执法权限的划分,环保部门仅能在机动车停放地进行排气污染监督抽测,而对于上路冒黑烟车辆,则由交通部门予以处罚。缺乏上路检查权,使环保部门更多地依靠与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来实施监管。
近日,佳木斯市环保局迎来了一位新成员——市交警大队队长赵建军。他是首位进驻环保局办公、专职负责尾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的交通警察。这种“入驻式”联合执法新模式,不但使工作方式更加灵活多变,还提高了工作效率,自联合执法以来,共抽查车辆30余台,对3辆未取得有效绿色标志车辆车主发放了相关通告并进行了教育。大大提升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取得了很好效果。
下一步,佳木斯市环保局将加强与交警联合执法的力度,进一步对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及冒黑烟车辆进行检查,同时也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在媒体上开展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制度宣传等形式,扩大群众知晓,提高群众的执行度。(采编:柳莹)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03.08.201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