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小锅炉改造 两企业各罚两万元

18.11.2015  18:32

  昨天,市、区环保局联合执法,对南岗区满客隆超市、哈尔滨电车总公司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处罚款两万元。两家企业均因未按期完成10蒸吨以下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被处罚。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南岗区学府路199号的满客隆超市。该超市使用的是3蒸吨小锅炉供暖,属于超标排放的应淘汰锅炉。今年6月,环保部门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其在8月30日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并入集中供热网。但该超市目前仍未完成改造。同样未完成改造的还有哈尔滨电车总公司,该企业使用锅炉为应淘汰的4蒸吨小锅炉。

  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分别处罚款两万元,如企业仍不能及时完成改造并使用现有锅炉,环保部门将组织监测机构实时监测排污情况,根据监测结果,启动按日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