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检察机关公开遴选 检察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05.01.2021  09:42
  根据《农垦检察机关公开遴选检察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要求,结合笔试成绩情况,现将公开遴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1.农垦分院刑事检察职位:
  马婷、王鑫、白雪、邢美娜、李美凝、杨双、张静、所慧慧、徐婪茹、高健(女)、梁丽艳、潘广娟。
  2.农垦分院刑事执行检察职位:
  孙超、赵家仪、赵智龙、郝志一、姜业宇。
  3.农垦分院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位(有3人并列第8名):
  王晓婷、石宇、白晶雪、宁启娜、刘伟晶、刘佳敏、郑修晶、赵妍、高健(男)、臧雨萌。
  4.农垦分院文字综合职位:
  马金凯、石景超、朱禹婷、朱琳、许罗丹、李莹莹、李健、杨明珠、岳晓宇、黄蓉、黄鹤、崔利娜。
  5.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文字综合职位:
  王杰、张钦军、范丽君。
  6.红兴隆人民检察院文字综合职位:
  邓忠来、徐晓桐、梁庆涛、韩雨桐。
  7.九三人民检察院文字综合职位:
  叶天文、乔文芳、李龙博、张金龙、倪丽红、曾杉杉。
  二、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0年01月09日(星期六)8:30
  (二)面试地点: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党校(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84号)
    三、有关要求:
  1. 考生必须在01月09日早7: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 ,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机龙江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界面 进入。
  3.考生入场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着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不得佩戴饰品,违者按违纪处理。
  5.考生进入候考区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6.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农垦检察”公众号(微信号nkjc123),同时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中高风险地区(以官方媒体实时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为准)考生和黄码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黄码考生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或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龙江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经卫生防疫或医护等专业人员评估,具有不宜进入考点的其他情形。
  5.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三)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451-55195872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