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谈机关养老金改革:未参保年限或可视缴费

26.07.2014  19:00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谈机关养老金改革:

   已工作未参保年限或可视同缴费

   □综合新华社

  人民网报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尘肺病等职业病工伤保险赔付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中央提法:是养老金改革非并轨

  针对社会上“养老并轨”的说法,李忠说,中央标准的提法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说这个制度并到那个制度里面。

  总的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在规则上实现公平,不存在将哪类群体并入其他群体的设计,更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的待遇拉平。

  他说,每项改革都有一个妥善处理历史、现实和未来关系的问题,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对职工过去参加工作而没有实际缴费的年限,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改革总体运行是平稳的。李忠表示,这一做法可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同类问题的一个思考。

  职业病:退休后患病依然可享有工伤险

  李忠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只要曾经有接触职业危害的职业史,即使退休或解除了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再接触新的职业危害的历史,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解决了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断或结束后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依然享有工伤保险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了或者无法确定劳动者在哪一段劳动关系中患上尘肺病等职业病,劳动者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或生活等其他方面的救助。

  将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治理

  李忠还表示,人社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治理活动。

  国务院已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推动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范国家标准,研究起草聘用合同规定。进一步做好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李忠表示,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督促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行业处分规定,完善竞聘上岗、考核规定。

编辑:何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