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打好检察“组合拳” 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23.09.2021  11:00
  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将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从加强机构设置、提升办案质效、延伸社会服务等方面发力,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建立专门组织    集中统一试点
    经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由刑事、民事、行政三个专业方向的6名检察官负责开展办案、监督和对下指导工作。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三个市检察院作为试点院,各试点检察院抽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组建内部综合办案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统一履职试点工作;根据区域经济情况实际,哈尔滨指定道外、松北区检察院,齐齐哈尔指定龙沙区检察院,佳木斯指定向阳区检察院共4个基层检察院同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统一履职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农垦分院为助推垦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由主管检察长兼主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组合,探索采用“领导领办+专人专办+联席研究”的专业化办案模式,聘请4位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发挥智库“外脑”作用和特聘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作用,在辖区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侧重对绿色农产品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官微推介。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与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配合,共同对接齐齐哈尔市法院与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三合一”改革,全省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集中管辖和分散管辖相结合、专门管辖和特色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全面履行职能    推进办案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和监督。省检察院及时收集案件信息,指导下级检察院把握案件方向。各试点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台账,实行办案情况月报告制度,做到案件底数清、情况明。上半年各试点检察院共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74.07%。
  ——与法院系统“三合一”改革相衔接办理案件。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刑事案件,经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上诉,该案件正在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审查办理中。这是全省首例由省、市两级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对接同级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的案件。这也是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法院首次提级管辖办理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从保护民营企业出发,指导铁锋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丁某某经营的食品企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进行监督。经检察机关查实,丁某某不存在假冒商标问题,最终监督公安机关撤销立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拓宽监督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农垦检察分院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线上监督新模式,办理全国首例跨省域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管理检察建议,在上海现场宣告送达,督促某主流电商平台严格执行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平台治理责任。此信息被《检察日报》对头版予以报道。
  此外,分院办理粮食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审查涉农产品品牌保护公益诉讼线索3件,向江西省横峰县检察院移送线索1件;办理侵犯垦丰种业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对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权利人调查收集证据,支持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加强调研宣传    推动工作创新
    ——加强调研指导。省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先后形成了《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意见和建议》、《关于涉农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情况调研报告》等调研文章,起草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依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利地指导了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全面开展。
  ——开展集中宣传。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首次“全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社会媒体参加,通报省内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情况。同时,在“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4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既有打击刑事犯罪案件,也有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件,彰显全省检察机关加大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担当和作为。
  ——组织学术研讨。组织试点检察院干警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学术沙龙,研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问题,引导办案检察官更新知识储备。农垦检察分院同步召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农垦品牌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农垦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与新闻记者进行互动,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理念。
强化机制建设   参与社会治理
    ——加强沟通会商机制建设。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与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三庭)、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查总队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制度,保持执法信息及时通报、协调行动,向省知识产权局报备试点工作方案,主动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治理建设。各试点检察院加强了与法院、公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工作衔接、案件移送、指定管辖、法律政策适用等方面主动联系,促成法律适用统一尺度,探索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不同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佳木斯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协作工作机制》,为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供了制度指引。
  ——注重行刑衔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作用。佳木斯市检察院指导试点基层检察院与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打办)签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农垦检察分院制定了《食品安全与农垦品牌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方案》,启动为期一年的“农垦品牌检察保护行动计划”;与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会签《加强农垦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双方在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同堂培训、合作研究等方面建立八项合作机制,推动北大荒集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立检企对接机制,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哈尔滨市松北区检察院与辖区内拟上市的正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交流座谈,介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与企业相关的法律知识、风险防控提示等内容,引导企业健康规范经营发展;哈尔滨市松北区检察院邀请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领导、哈尔滨新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以及自贸区内13个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与检察院对接服务见面会,围绕“精准服务、精准对接、精细服务”三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