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原本与老公协商了离婚,在登记机关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夫妻的财产和债务是否受影响?

20.04.20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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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2   原本与老公协商了离婚,在登记机关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夫妻的财产和债务是否受影响?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孙学财  

当前,在您与老公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已就财产分配、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了协议,民政部门因为疫情原因暂停办理业务,而影响双方进行最后一道程序: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并不影响双方即已达成的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协议。

  一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题上,如果您和老公之间是真实意思表示,在不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下,是疫情期间还是疫情过后,对双方财产分配具有约束力。

  二是关于债务承担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因为就此债务分担问题,您与老公已经达成了协议,不会因为疫情原因而受影响。如果双方对他人享有债权,可按双方约定向债务人依法主张返还。

  当然,您与老公缓和而不去办理离婚手续最好。如果双方确实不能和好,可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办公后,携带离婚协议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共同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时间:2020-04-17 14:21:00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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