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对8起案件集中开庭

07.05.2015  10:48

        4月20日15时,红兴隆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三名主审法官对提起公诉的8件危险驾驶案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同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平均每件案件庭审用时不足10分钟。

        红兴隆农垦法院根据我省公、检、法、司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暂行规定》,结合该院危险驾驶案件较多的情况,建议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集中提起公诉,尝试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受案后第3天集中开庭审理。此次庭审由承办案件的3名主审法官同时审理,2名书记员记录,检察机关指派2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8名被告人同时到庭受审。在庭审中,审判员直接讯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向被告人释明了适用该机制审理的条件及诉讼权利等事项,征得被告人的同意,简化或省略讯问,简化举证程序及辩论内容。全部庭审仅用时不到1小时即结束,平均每案用时不足10分钟,极大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