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检察官,我又考上大学了!”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帮教迷途少年重返大学校门

19.08.2019  16:10
  “李检察官,我考上大学了!这个好消息我一定要第一时间跟您分享,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鼓励和支持!”8月19日一上班,铃声响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恩珠听到电话那头一个熟悉稚嫩而又兴奋声音,像打机关枪一样报告着喜讯。
  “哦,是小刘啊!恭喜你啊!真是不容易啊,那你可得好好珍惜啊!”一边接听电话,一边表示祝贺的李恩珠,不觉中又回想起这个帮教半年多的学生的点点滴滴。
  “这个小刘啊,曾经有过一段大学的经历。”据李恩珠介绍,小刘曾是齐齐哈尔市某大学校工程管理系某班班长。2018年11月,在一次无意中,小刘了解到自己的导师程某(已判决)以编造收书本费、体检费等名义多次骗取学生财物的情况。小刘并没有从中悟到这是犯罪行为,并引以为戒,而是从中看到了“发财”的机遇。于是,一时生起贪念,也效仿导师以虚构老师收材料费、学杂费等名义骗起钱来。直到案发时,小刘共骗取学生人民币一万八千余元。案发后,小刘被学校开除了学籍。公安机关以其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当此案移送至龙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小刘的人生已降至冰点。
  该案承办检察官李恩珠认真审阅小刘的案卷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发现小刘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便已将诈骗所得如数赔偿给被害人。经社会调查,多方证实小刘曾多次在学校获奖,表现突出。案发后,对于自己的这一行为非常懊悔,表示悔过,符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对于这类误入迷途的青年要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符合挽救条件的应当积极挽救。”当李恩珠将这一情况提请检委会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双春认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不能认为案子办完,事情就结束了,还应当注重案子办结后的后续跟踪工作。
  经过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建议撤回对该案的审查起诉。公安机关采纳了建议,并对该案作出了撤诉决定。
  案件虽撤了,但是关爱不能“案结事了”。李恩珠考虑到刘某才20岁正当上大学学知识的好时候,于是,她找到小刘,一方面释法说理,一方面鼓励小刘重扬青春风帆,振作起来,不要放弃学业,重新走上大学课堂,做一个有知识、有理想的青年回报社会。
  小刘冰冷的心,被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所感染,被检察官的关心关爱所点燃。在李恩珠的劝导下,小刘重燃学习信心,决定以崭新的姿态重回大学的校园。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李恩珠经常电话回访并为小刘在精神上吹氧助燃。在2019年的高考中,小刘终于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师范大学,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激动的一幕。
  一直以来,龙沙区检察院始终注重对在校学生犯罪进行跟踪帮教,让学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温情与温暖,引导误入歧途的学生走出迷茫,走出困惑,扶正他们走向阳光的人生。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放下电话,李恩珠在当日的记事本上,用笔重重地又写下了这句话。
  “给犯错的孩子一个机会,将会得到比惩罚他们更加厚重的回报!”李恩珠说,非常庆幸当时的审查决定,松手放一放,可能就多一个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伸手拉一拉,可能就让他们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