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黑龙江松花江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公示

11.10.2016  16:44

  依据《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对黑龙江松花江药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经审核合格,我局拟批准核发黑龙江松花江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5日。
  监督电话:0451-82363470  0451-8236341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