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方式改革

28.09.2014  19:17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真备案”的要求,省发改委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方式改革,研究提出了备案方式改革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的通知》(黑政发〔2014〕46号),切实简化企业投资(不含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

    《通知》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方式进行改革,由现行项目备案部门先审查后出具“备案确认书”方式改为“备案回执单”方式,即企业向项目备案部门直接提交备案申请,项目备案部门当即出具《项目备案申请回执单》。若项目备案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未出具否定性意见,项目备案自动生效。若项目不符合备案条件,项目备案部门应在出具《项目备案申请回执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企业,同时抄送国土、环保、城乡规划等部门。

    “备案回执单”方式变两次为一次,企业在提交备案申请的同时即可取得《项目备案申请回执单》,减少了企业跑项目备案部门的次数,简化了企业备案手续,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