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业厅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15.04.2016  11:22

各市(地)林业(营林)局,绥芬河、抚远市林业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林业厅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6年4月11日

 

 

 

 

 

 

 

黑龙江省林业厅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省林业厅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部署与要求,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总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大力推进五项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强化林地、湿地资源保护,推进林业产业深度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新突破,全面提升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全省林业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今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造林102万亩,治理沙化土地6.8万亩,恢复湿地面积15万亩,抚育森林160万亩,森林防火力争实现“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要控制在2.7‰以下,全省林业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

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1.协调指导各地成立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各地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

 

2.指导组织各地制定本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按国有林场管理事权,制定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各地方案申报审批工作。

3.制定省级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推进责任,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4.进一步核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产权关系,原人员编制和债权债务等情况,最大限度的通过改革解决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

5.以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为目标,推动“两个转变”,推进政事、事企“两分开”,在正确的改革方向上,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

6.解决国有林场定性、人员定编和确定改革经费的“三定”问题,按事权明确属地改革经费的兜底责任,中央是一次性补贴,保障要在地方

7.形成省级政府负总责,建立责任共担的推进机制,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具体操作在属地,推行定编不定人的改革方式,相对稳定原职工工作岗位,确保人员不下岗、有饭吃,最大限度地实现林业职工对改革的殷切期盼。

8.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全面增强林业发展动力。

二、以五项绿化为重点,大力推进全省百万亩林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9.实施好以“封住青山、保住林带、锁住沟河、护住村屯、堵住风沙”的五项重点绿化工程,与国家启动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和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力争5年完成造林500万亩,逐步实现“打造生态银行、发展绿色储蓄、致富职工百姓、建设美丽龙江”的奋斗目标。

10.创新举措,积极推进,确保实现全省年度计划造林102万亩的目标。

11.制定切实可行的造林规划,确保造林时间、地块、苗木、资金、责任“五落实”。

12.推行造林新机制,结合实际,引入企业或利用社会资本进行造林,并给予优惠政策,探索政府给造林企业或个人核发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产权明晰的《林地经营权证》,为造林经营者林木采伐,林权流转创造条件。

13.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鼓励林场职工组建造林经营实体或合作组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营造红松坚果林、榛子林等经济林,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为林场职工就业开辟渠道,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调动农民参与造林积极性,为农民就业增收创造条件。

14.保证造林质量,把确保造林质量贯穿于造林绿化全过程,突出苗木选育和造林质量,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确保造百万亩林,绿百万亩青山。

三、守土有责,深入开展全省林地、湿地清理工作

15.监督指导各地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全省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部署,切实做好各项清理工作。

16.指导各地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相关林地、湿地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应清理回收地块的相关信息。

17.指导各地制定相应的清理回收措施,切实开展清理回收工作,同步制定还林规划,并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18.及时掌握各地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进行报告。

19.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与国有林场改革有机结合,以有效的林地、湿地清理来保障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切实解决生态建设用地不足、林业发展资金短缺、林业职工就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四、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林业资源管理

20.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流失数量。

21. 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开展森林采伐限额检查,针对一些地方集体林无证采伐和不按采伐证采伐的现象,要切实加强管理,坚决杜绝。

22.加大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开展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伤害补偿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我省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全面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要开展好全省保护督查行动,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推动设立禁猎期、禁猎区工作。

23.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好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伤害野生动物和非法侵占林地等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

24.拟成立黑龙江省地方林业资源监督稽查办公室,负责全省地方林业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省地方林业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案件稽查和督办,对地方林业发生的重大破坏资源案件进行查处。

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中经济

25.组织召开全省林业产业推进大会,认真梳理有价值的林业产业项目,指导各地细化产业项目规划和方案,明确哪些项目能做,在哪做,具有什么资源优势等具体细节,让企业有信心来投资,同时,要进行科学的项目收益分析,使企业有投资的动力。

26.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解决制约林业发展难题,研究如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发展林业产业,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优势。

27.积极改善林业发展体制机制,转变林业发展思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性地拓展产业融资渠道,组建“黑龙江省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整合全省林业产业资源,加大林业产业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28.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投入,引导科研成果转化,密切与产业发展对接,以技术创新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做大做强我省食用菌、林果、北方道地药材种植加工、野生动物驯养与利用、山野菜、生态旅游、对外合作、森林康养等重点林业产业项目建设,争取用5-10年的时间,把林业总产值提高到5000亿元以上,成为全省重要的主导产业。

六、努力争取,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29.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指导各地申请纳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范围,与国家相关部门搞好对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0.拟建立专门组织,着重抓好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力争使我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新突破。

七、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切实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31.进一步抓好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区建设,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按照建设方案抓好落实,保证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并抓出成效。

32.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结合国家确定的哈尔滨市直等七个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编制好试点单位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方案,以科学、严谨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以推广,切实提高我省森林资源的总量和质量。

八、利用市场化融资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助推林业建设和产业发展

33.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深入探索林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投融资渠道,加强与资本市场融合,与银行、社会资本进行多元化合作。

34.推进组建“黑龙江省林业产业振兴发展基金”,用于投资全省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林下经济项目。

35.用市场化机制选择有竞争力的企业,用市场化机制逼出我省林业发展的竞争力,促进社会生产要素向林业产业流动,通过有效的政策、良好的平台和高效的服务,汇聚市场资源、要素,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构建一流的林业产业发展环境。

九、强化科技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林业科技信息化水平

36.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林业”平台建设,结合信息化手段转变林业管理方式、经营方式和营销方式,整体提高林业水平,完善林业资源监管和保护措施,精准提高森林质量。

37.林业产业发展要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电子商务模式,开发林业专属电子商务平台,注重并提升林产品经营和销售水平。

38.加大林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普及力度,帮助林农掌握更多林下经济技术知识,改变以往粗放的经营方式,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延长林业产业链条,提升林业产业素质和产品附加值。

十、加强对外合作,扩大林业发展空间

39.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完善龙头企业的融资互助和信用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运营,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40.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研究推出跨国生态旅游项目,不断扩大旅游规模,拓展新的旅游线路。要积极推进并做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林业合作大项目建设,特别是针对俄罗斯等具有巨大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国家,要及早谋划,加大投资,在林业劳务、科技、木材加工和森林旅游等多个领域,加快推进更广泛的对外合作,切实提升我省林业发展空间。

十一、加强林业新领域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林业发展潜力

41.积极推进全省林业碳汇工作,加大林业碳汇宣传普及工作,研究制定全省碳汇造林计划,开展好全省碳汇计量监测试点工作,推进全省碳汇计量监测资源普查,建立全省计量监测信息资源平台。

42.抓好全省森林认证工作,推进森林认证机构建设,建立我省健康有序的森林认证秩序,全面规范森林认证工作,确保森林认证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证森林认证结果的有效性,通过森林认证切实促进我省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产品市场准入,切实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带动林区经济发展。

43.积极推进森林康养产业,森林康养是蕴藏着巨大商机的朝阳产业,有望成为我省林业转型期新的增长点,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切实不断推进,要依托伊春、黑河、牡丹江等地的资源优势,建设“森林康养”试点项目,根据项目特性,与我省的地域优势、旅游特点等各类元素有机融合,形成以“森林康养”为中心的一条业态丰富、相融共生的产业链,成为推动我省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44.大力打造林业品牌建设。各地要切实强化品牌意识,积极推进打造我省地方林业的综合性品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品牌建设规划,明确树立什么样的品牌,建立完善的品牌包装、推广、经营和保护机制,让品牌存活下来,站得稳当,要培养林业企业品牌意识,切实提升我省地方林业品牌质量,将品牌打出去,叫得响亮。

十二、全力做好各项林业常规工作

45.切实做好全年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部署,切实将各项预防、扑救和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

46.不断推进全省林业法制建设,努力做好《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各项立法工作,切实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工作,抓好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确保林业行政执法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面打造林业发展法制化良好环境。

47.积极谋划、科学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林业项目规划、病虫害防治、林业宣传、森林公园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林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