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完成2014年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

16.01.2015  12:26

      2014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发展规划部门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中长期规划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梳理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将地方林业纳入国家天保工程调研,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成了二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十三五”规划编制进行了部署,形成了林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第二、投资计划工作。2014年争取中央资金32245万元,大部分到位。具体包括:森林防火工程、种苗工程、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常规基本建设投资、三北防护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

      第三、营造林生产计划工作。较好完成营造林生产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工作,同时完成了林业生产计划关于造林形势分析的调研工作,做到了严谨、准确和务实。全年下达营造林生产计划任务21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5万亩、封山育林135万亩。

      第四、项目管理工作。在项目储备工作方面,共呈报林业各类项目 1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3个,森林防火试点项目4个,生态定位站项目2个。在项目前期管理工作方面,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森林防火项目初步设计5个,初步设计均经过专家论证,并代表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复,确保了林业项目资金用好、用实。在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面,检查验收了黑河省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工程建设项目、黑龙江垦区西部半山区域农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通过检查验收确保建设资金合理使用,确保建设项目验收合格。

      第五、林业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电快报、年报、半年报、季报的接收、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了2013年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调查表。完成了全省各市(地)、县及直属国有林场、苗圃等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完成了2013年全省林业统计年鉴编制、排版、校对、印刷工作。审核并批准绥芬河市五家企业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