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林业局三举措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工作

09.04.2015  17:21

      为切实抓好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有效控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确保造林质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林业局落实三项举措,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苗木产地检疫行动的重要性,认识到开展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是实现从源头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蔓延,提高苗木质量,发展优质高效林业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苗木产地检疫工作。

      二是严格苗木产地检疫程序。一要严格按照《林业产地检疫技术规程》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检疫合格的,要及时签发《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要责成苗木生产单位限期治理。凡检疫不合格、未获得《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木生产单位或个人,苗木一律不得出圃,不予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二要对辖区内的苗木生产单位和个人进行检疫登记,完善产地检疫档案管理,归档装订成册。

      三是规范苗木产地检疫执法行为。积极开展种苗联合执法行动,规范检疫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维护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