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举行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

03.05.2018  23:11



    5月3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在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新兴林场3林班联合举行黑龙江省第一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景辉、民二庭副庭长王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刘欣,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颖辉、常务副院长朱卫国、副院长刘庆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副检察长王广军,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长王继会、党委副书记李广玉、副局长韩永富,苇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蒋玉彬、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院长王睿,苇河林区检察院检察长董秀杰及林区中院、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干警代表出席揭牌仪式。刘庆林、王广军、王继会为基地揭牌仪式致辞,郑颖辉、王广军为基地揭牌。揭牌仪式由朱卫国主持。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记为秀美林区添绿护航使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建立起司法生态修复机制,秉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审判原则,判令破坏森林资源的被告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或缴纳司法生态修复金用于造林恢复植被。去年9月至今,在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共判处司法生态修复金165 735.53元,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在新兴、西平、平林三个林场划拨林地301亩,用于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统一代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近期将完成33411株红松树苗的植造,林区法检两院用实际行动实现了司法修复绿水青山,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据悉,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有效惩罚犯罪、修复受损的森林资源,自1988年起,就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开创了“赔偿林”机制。在1988--2002年“赔偿林”机制运行期间,苇河法院共审结盗伐林木案件63件,判处“赔偿林”1081亩。时过近30年,对“赔偿林”成果实地检验可以看到,苇河法院裁判植造的“赔偿林”有青杨、云杉、落叶松、红松四个树种,除部分因自然灾害被少量破坏外,95%以上均已成林并达到间伐要求。司法修复生态功能效果显著。

    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结束后,省林区中院与苇河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示范下进行义务植树活动。“种下爱心树,珍爱大自然”是林区法院干警的共同心声。习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广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每人植几棵,每年植几片,年年岁岁,日积月累,祖国大地绿色就会不断多起来,山川面貌就会不断美起来,人民生活质量就会不断高起来。”种下一棵树,收获一片绿。司法生态修复,建设美丽中国,关乎亿万人民福祉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人都是行动者,林区法院更是护航者。在走向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林区法院将不负使命,勇于开启环境保护新征程,积极探索推广环境资源审判新经验,为开创美丽中国,绿色龙江新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