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健全工作机制 纳入工作重点 强化司法宣传

03.03.2016  16:15

        围绕新时期审判工作对司法宣传“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用好传统媒体、用足网络媒体、用活微媒体,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要求,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五项举措,着力强化林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

        司法宣传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在2016年全区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重点部署,大力弘扬传承林区法院广大干警在长期地处偏远、经济困难、待遇低下等不利因素下仍然保持踏实进取、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全区法院系统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全面增强林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促进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司法宣传摆上主要领导工作日程。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于2月29日主持召开林区中院司法宣传专题会议,就落实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加强传统媒体宣传报道、用好法院“一网双微”自媒体、强化网络舆情应对和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五项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晓天对规范官方微博、微信的运行,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规范化。自年初开始,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征集每一期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主要发布内容,以《林区中院各部门2016年度拟举办新闻发布情况计划表》的方式印发各部门,有效增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透明度,使林区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开通微信公众号,形成舆论传播矩阵。在原有法院官方网站、微博的基础上,于近日申请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形成林区中院“一网两微”舆论传播矩阵,为讲述林区法院好故事、传递林区法院好声音、树立林区法院法官好形象打造了宽阔的自媒体平台。

        出台暂行规定,健全“一网两微”工作机制。深入研判“一网两微”自媒体运行要求和特点,结合林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队伍实际,成立自媒体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一网两微”舆论传播矩阵健康有序运行的暂行规定》,明确相关媒体栏目设置,信息收集、整理、编辑、签发、发布责任,信息更新频率及信息提供规范,确保“一网两微”充分发挥传播林区法院执法办案新成绩、司法改革新进展、队伍建设新进步、司法公开新亮点,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