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18.08.2020  23: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领域违法犯罪,让林区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根本上树立尊重自然、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理念,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从8月10日开始,省林区中院组织辖区法院开展以“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

    活动以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实效、注重创新为原则,以树立尊重自然、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理念,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出发点,在实效上出重拳,在创新上下功夫,采取固定宣传与巡回宣传相结合、实地宣传与网络宣传相促进、线下宣传与线上单位宣传相补充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确保宣传活动不留死角。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发放传单,大力宣传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意义,提高林区群众爱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二是通过在商业街、社区、广场等地设立宣传站、法律咨询台,以案说法,提高林区人民群众敬畏自然,敬畏生命,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的行动自觉;三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视频、图片、案例,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和巩固宣传效果;四是通过录制干警普法视频、法官讲法线上直播,第一时间转发到社区、学校、林场等微信群,实现“云端普法”与现场普法相结合,使法律声音传播的更快更远。

    本次宣传活动是林区两级法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有效提高了林区人民群众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意识,对营造林区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