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执行局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

04.03.2020  22:00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林区中院执行局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法院的决策部署及林区中院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遵守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岗位,主动作为,确保抗“”执行两不误。

    疫情期间,林区中院执行局干警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利用互联网办公,配合省法院及中院相关部门,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指定专人每日向院里汇报中院执行干警出行及健康情况,向省法院汇报全区执行干警健康情况;组织干警参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科普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全面提升干警个人防疫意识和能力。

    林区中院执行局多措并举,及时向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和省高院执行局关于在执行中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号召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按要求开展工作;结合林区法院实际对全区下发《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要求通知》《疫情期间财产保全案件和当事人和解案件审理要求的通知》,对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和安排。要求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保障干警、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实行信息化办公办案,采取网上约谈、电话联系、微信视频等与当事人“零接触”的方式办案,充分利用线上网络查控优势,实现了“线上与线下”、“单位与居家”相结合的办公新模式,保证了案件执行的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执行局通过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已与20余位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并建立微信联系;指导15位当事人在网上办理案件;对已立的案件积极开展网上查控、登录失信、限制高消费等相关执行工作,并对经网络查控发现的12件案件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及时进行了冻结。同时,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基层法院办案,并要求基层法院执行局每日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按照最高院、省法院要求,组织建设疫情期间移动平台及应急指挥系统,并安排专人每日向省法院汇报突发的执行案件情况,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员义务,中院执行局干警积极响应机关党委号召,井玉亭、张嵩、孙健等9名同志自愿加入中院成立的共产党员先锋队;沈立刚、何万斗等4名同志积极报名参加疫情期间无偿献血活动;张嵩、何万斗2名同志主动报名参加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下沉社区参与联防联控活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