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院“试航”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7.10.2016  16:05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首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日前在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召开。会上系统梳理了林区法院多年来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诸多实践和做法,对林区法院如何更好地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此举标志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破冰试航。

  据悉,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新发展理念统筹审判工作,把握深化林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机遇,迎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方正、清河、沾河等12个基层法院就目前辖区内涉及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赔偿林”制度完善、湿地保护、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等典型环境资源审判问题做了专题交流发言;还对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程序、机制,成立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法院的必要性、匹配性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记者马一梅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