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八个必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19.03.2015  12:27

林区检察分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八个必须”要求,集中整治林区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一是基层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必须报分院批准;

二是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搜查、取证、扣押、抓捕、押解应当全程使用执法仪;

三是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审批,统一保管,严禁挪用、截留;

四是必须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禁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五是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必须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场所、同步录音录像、讯问是否规范等进行同步监督;

六是必须严格落实检务公开规定,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

七是必须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取证据等执业权利,严禁对律师的合理要求无故推诿、拖延、刁难;

八是林区检察人员被借用办案,必须以借用单位身份从事相关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