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五项措施加强合议庭职责
19.06.2015 11:18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合议庭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放权给合议庭与独任审判员,阿木尔法院以制度的形式推出以下五项新措施。1、对今后该院审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严格控制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2、对于案情不是特别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负责并决定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必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3、民事案件仍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于能调解解决的应当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处理。4、案件承办人应当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并对所承办案件的质量及裁判文书的质量负责。5、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此措施的采取将会有力地促进该院审判效率的提高,为该院的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文章出处: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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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2015 11:18